1、微机室是学校重要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上机人员须严格服从管理。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位置上机操作。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3、上机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进入机房前须换鞋,或穿戴鞋套。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杂物纸屑。不准吸烟。不得将饮料、食物带入微机室。不准吃泡泡糖、口香糖。
4、注意用电安全,爱护微机设备。开机后,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反映,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该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否则由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上机人员除使用规定的设备外,不得随意操作教师主机、打印机、交换机等设备,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和拆装微机设备。不得乱涂、乱写、乱刻。
5、不得设置个人密码,不得随意改动机器软件和硬件设置,不得进行诸如硬盘分区、格式化之类的危险操作。不得私自安装任何应用程序,不得私自删除、更改系统文件。
6、未经允许不准将磁盘、光盘、外置存储设备等带入微机室。不准使用光驱观看VCD,听CD,不准玩游戏。
7、上网要严格遵守网络规范,严禁在本室下载、收听、收看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网络信息。微机室上网须填写"微机室上网记录"
8、上机人员须填写"微机室使用记录",用机结束后,在管理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机房。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停机检查、取消上机资格、赔偿经济损失乃至校纪处分等处理
10、管理人员有权删除不按要求存放的文件和上机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文件。
11、非专职教师使用微机室,要征求管理员同意,报学校领导批准。
12、微机室每周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维护期间停止使用。
13、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微机室,确需进入,须经学校批准。
14、微机室设备首先保证教学需要,不得外借、挪用。
长海县第四中学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