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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四中学习优秀生、学习进步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质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友爱。
3、坚持锻炼,体魄康健。
4、在学习上肯于助人,乐于助人。
5、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学习成绩优秀。学习优秀生在本次考试中全科或主科成绩得分率在90%或接近90%,学习进步生在本次期末考试中进步幅度较大,是班级进步前10名。
6、本人综合素质评定为A等。
7、评先过程,学生自报,同学评选,班主任、课任老师推荐,教导处审核批准。
8、每班学习优秀生最多不超3名,学习进步生3名。
长海县第四中学
2007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