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比赛的通知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提高电脑作品制作水平,推进我校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现决定开展学生电脑作品制作比赛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一、作品类别: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设计。
二、具体要求:
1、电脑绘画:指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组画,或者是针对一定目的和用途制作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美术作品。大小不超过1024*768像素,存放为JPG格式。
2、电脑动画:指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原创)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作品。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容量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5分钟。
3、电子报刊:指运用各类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参照电子出版物的有关标准,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物。
电子报应该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数(一般在8个版面左右)、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是真实的或虚拟的)。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8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报刊应有网址和电子信箱,采用的文字内容或图片,原创成分应达到60%以上。
4、网页设计:使用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基于互联网环境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些信息的作品。
5、作品需要有源文件、创作说明、并填写推荐表
三、主题:探索、创新与发展
四、评比方式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按照参赛年级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班级团体奖。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在学校网站上设专栏展出优秀参赛作品。同时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明年3月份举行的国家、省、市、县第十届中小学学生电脑作品比赛。
请全校同学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制作电脑作品参加本次活动。每个班级报送至少2类共5件以上作品。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09年3月19日。用优盘报送到学校微机室。
长海县第四中学
信息技术教研组
2008年11月17日
信息技术教研组
2008年11月17日